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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的40座将被评估,韩城位列其中!

原标题:133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的40座将被评估,韩城位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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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6日,国家文物局发布通知,拟于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组织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评估试点工作。

本次评估试点工作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的精神,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完善评估制度设计,积累评估经验。

试点工作由国家文物局统筹指导,委托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担具体评估试点任务。评估试点范围包括国务院公布的133座历史文化名城中,属于县级行政区划的40座历史文化名城均参与评估试点。

据了解,此次评估试点采取书面评估与现场复核相结合。现场复核的名城比例不低于30%,根据书面评估的实际情况抽取确定。基于书面评估和现场复核形成的评估结论和评估试点报告,将以一定形式予以公布,并作为今后正式评估时的重要参考。

根据国家文物局发布的《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评估指标体系》,考核的一级指标包括文物资源管理,文物保护,文物利用,体制机制创新。在其中的文物利用考核里,制定并实施名城文物展示规划或计划、设立名城专题博物馆或专题基本陈列,举办名城主题文化展示活动,形成名人故居游等主题参观线路、以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为重点,提高文物开放率,并提供优良参观服务和保障文物安全等内容被列入考察要点。

40处县级历史文化名城名单

所在省份

县级历史文化名城

河北省

正定县

山西省

平遥县 新绛县 代县 祁县

吉林省

集安市

江苏省

常熟市 宜兴市 高邮市

浙江省

临海市 龙泉市

安徽省

歙县 寿县 绩溪县

福建省

长汀县

江西省

瑞金市

山东省

曲阜市 邹城市 蓬莱市 青州市

河南省

浚县

湖北省

钟祥市

湖南省

凤凰县

广东省

雷州市

四川省

阆中市 都江堰市 会理县

贵州省

镇远县

云南省

大理市 建水县 巍山县 会泽县

西藏自治区

江孜县

陕西省

韩城市

甘肃省

敦煌市

青海省

同仁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市 特克斯县 库车县 伊宁市

说明:

1.江陵:1982年,江陵被列入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根据2000年荆州市政府编制的《荆州历史名城保护规划》,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陵”为现在荆州市,而非现在的江陵县。荆州市(地级)不列入本次评估。

2.琼山:1994年,琼山区被列入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2002年,琼山区并入海口市,成为市辖区。海口市为2007年后增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故琼山、海口视为一座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地级)不列入本次评估。

韩城古城

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4个)

文物资源管理

文物保护

文物利用

体制机制创新

二级指标(9个)

调查、认定与定级

四有工作

本体保护

整体性环境保护

系统性开放展示

服务社区发展

制定法规政策制度

加强统筹协调机制

完善社会参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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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韩城旅游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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