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亿买下国宝赠故宫的他说,海外流失文物千万件,支持民间力量让文物回家

2018年12月11日,国家文物局划拨中国国家博物馆青铜“虎鎣”入藏仪式在国博举行。

2019年3月1日,中国流失文物艺术品返还交接仪式在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举行,美国政府向中国一次返还361件(套)非法流失文物。它们包括新石器时代的石凿、玉璧,春秋战国的青铜剑、戈、钱币,汉代的陶钫、茧形陶壶、罐、仓,明代陶俑、模型明器和清代的木雕建筑构件等,大多是非法流失出境的中国古代墓葬随葬品。

近年来,国家文物局通过外交斡旋、司法合作、友好协商等方式,已促成包括圆明园兽首、大堡子山金饰片、虎鎣以及美国政府三次返还文物在内的30余批次4000余件(套)流失文物回归祖国。

然而,因掠夺、非法贸易和走私等原因,大批中国文物流失海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中国文物学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流失海外文物数量高达千万件,分布广泛,民藏多于馆藏。“文物回归”已然成为一项长期、艰难的工作任务。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香港世茂集团董事局主席许荣茂此前曾斥1.3亿元巨资买下《丝路山水地图》这件国宝,并无偿捐赠给故宫博物院。

许荣茂表示,文物回归的艰难在于,多数文物私藏海外民间难以发现,现有三大文物回归途径——追索、捐赠、回购均面临困难。

第一种方式即追索,技术层面面临举证来源困难的问题,法律层面在司法证明、诉讼程序、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诸多难点。在立场差异或法律缺失的情况下,官方力量与海外的对话和追索难以有效展开。

第二种方式即捐赠,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对华友好的海外捐赠主体数量有限,同时受赠方通常较为被动,有关部门机构缺少对捐赠意识“从无到有”“从售卖到捐赠”的引导,捐赠多为可遇不可求。

第三种方式回购,缺少对以文化公益为目的的民间回购行为的区分与鼓励。“投资炒作”和“文化公益”虽是两类回购行为,目的和性质不同,但税收相同,这对践行文化公益是一种阻碍。

为此,许荣茂建议:

发展文物回归民间组织,构建信息“网络化”和资源“复合化”

重点以占有流失文物的区域或国家为单位,成立旨在促进文物回归的民间组织。整合各界渠道,梳理流失文物信息,共享调研成果,构建信息“网络化”优势。官方沟通与民间合作组合出击,形成资源“复合化”优势,逐步改善文物回归三大途径。

相关主管部门应全面支持民间组织建设。合理统筹,步调统一,提供指导,专业保障。宣传和表彰优秀民间组织和个人,激发民间参与动力。

官方力量和民间力量相结合,“系统化”提升追索工作效力

提升追索成功率和时间效率,须“系统化”提升“追索选定”、“追索开展”和“追索达成”三个追索阶段的效力。

“追索选定”建议由民间组织负责先行调研流失文物相关信息,形成数据库,由相关主管部门筛选追索对象、确定追索方式。

“追索开展”建议由民间先行开展合作交流,再由官民力量结合,各展所长,形成组合拳,增加成功率。

“追索达成”后,建议做好官民合作追索经验的归纳总结,加强媒体宣传,为后续追索提供案例和舆论支持。

鼓励民间合作引导,促进海外藏家捐赠“主动化”

海外中国文物收藏主要分为博物馆收藏和私人收藏两类。对于收藏中国文物的海外博物馆,民间力量可通过公益捐赠、活动赞助、现代艺术品置换等民间交流合作方式,促成海外博物馆主动捐赠。对于海外个人藏家,民间力量可通过沟通了解其生活、工作、经济等方面的需求,以合理合法的方式予以帮助。始以利相交,久以心相交,促使海外个人藏家主动捐赠。

支持民间力量践行文化公益,“区别化”降低税收门槛

建议改革优化回购文物的税收机制,对“投资炒作文物回购”和“文化公益文物回购”区别对待,针对后者设置税收优惠条件,可采用如“一定年限内禁止市场交易”“在国有或非国有博物馆公开展示一定年限”“税收后置,产生交易行为补交所减免税金”等方案。

作者:周渊

编辑:沈竹士 孙华 汪荔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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