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襄公十五年》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本期廉洁故事给大家带来是廉洁成语“不贪为宝”。
春秋时,
宋国有个人在山上开凿石料的时候,
发现了一块宝玉。
他把宝玉带到玉工那里鉴别,
玉工仔细看了后,赞不绝口,
嘱咐他收好宝玉,
以免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这人意外得了宝玉,
整日担惊受怕。
思来想去,
他决定把宝玉献给当权的大臣子罕。
子罕听了他的来意,
表示拒绝。子罕说:
“我把不贪婪当做宝物,
你把美玉当宝物,如果玉给了我,
我们两人都丧失了宝物,
不如各自保有自己的宝物”
献玉人对子罕说:
“小人带着这块美玉,
恐怕不能安全地回到家乡,
与其担心被偷被抢,
不如献给您,或许能免于一死。”
于是子罕把美玉收下,
让玉工雕琢后卖出去
把钱给了献玉人,
并派人护送他回到了家乡。
文中漫画及部分文字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