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齐广 唐淼:成都新津宝墩西汉墓出土“羌眇君”印考

原标题:齐广 唐淼:成都新津宝墩西汉墓出土“羌眇君”印考

成都新津宝墩西汉墓出土“羌眇君”印考

齐广

(四川大学考古文博学院)

唐淼

(成都文物考古研究院)

摘要:“羌眇君”印是西汉政府颁发给犍为郡武阳县一带羌族首领的官印,从印的形制与出土文献来看,“羌眇君”的等级在百石一级,与乡有秩相当,职责应该是对部众的日常管理。西汉时已经设立郡县直接管辖的区域,其中少数民族首领印的印文不冠以“汉”字,至新莽时冠以“新”字。汉代少数民族首领的“君”等级不高,如参与军事活动,等级会随军职相应提高,但仍以“君”为名号。“羌眇君”墓以汉式礼仪下葬,是汉代少数民族治理政策的体现,也是西南地区开发与民族融合的重要见证。

关键词:羌眇君 汉印 用印制度 汉化

2019年成都市新津县宝墩遗址M147西汉墓棺中出土了一枚印章(图一),铜质,扁薄长方形钮,钮上有圆穿,钮下部呈坡状延展至印背四角,长方形印台,钮部与印台一体铸造而成(图二)。通高2.7厘米,印面上部略有残损,长约2.3厘米,宽0.9厘米。印文带边框,阳文篆书,经辨认为“羌眇君”(图三)。其印文内容与印章形制都比较特殊,对研究汉代少数民族墓葬、治理政策、用印制度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图一 出土时的情况

图二 印章正面

图三 印文

一、印文考释

从印章的形制与印文内容来看,这枚印章应当是汉朝颁发给当地少数民族首领的官印。西汉时期各个阶层的私印印面以正方形为主,长方形印面较少。这次发现的印章印文为“羌眇君”,目前尚未有材料表明汉代已经出现了“羌”姓。甘肃敦煌出土的悬泉汉简记录了许多羌人的姓名,如“东怜”、“奴葛”、“芒东”等等,并未以羌为姓。[1]新疆库车永寿四年(158)《刘平国碑》记载:“从秦人孟伯山、狄虎贲、赵当卑、万羌、□当卑、程阿羌等六人”[2],其中的万羌和程阿羌应是羌人,仅以羌为名,而不以羌为姓氏。且汉代赐予少数民族的官印常用于随葬,又以族名列于印前。综合来看,“羌眇君”应是一枚赐予羌族首领的官印。

“眇”字不可解,可能是地名,1958年朝鲜平壤贞柏里汉墓出土的“夫租薉君”印[3],林沄先生考释“夫租”为“沃沮”,即汉代沃沮县薉(秽)族首领所用之印。[4]“越青邑君”、“越贸阳君”、“越归汉蜻蛉长”等印都是以族名为首,中间两字据王人聪先生考证都是地名[5],“羌眇君”印应与之类似。

“君”字应指墓主的身份等级,《汉书·昭帝纪》曰:“度辽将军明友前以羌骑校尉将羌王、侯、君、长以下击益州反虏”[6],《汉书·宣帝纪》记载:“军旅暴露,转输烦劳,其令诸侯王、列侯、蛮夷王侯君长,当朝二年者,皆毋朝”[7],可见西汉政府对少数民族首领册封以不同名号,君即是其中的一级。汉代颁发给少数民族的印中也有许多刻有“君”字,上文提到的“夫租薉君”、“越青邑君”、“越贸阳君”外,还有“新越馀壇君”[8]、“汉夷邑君”[9]等印。

二、印主等级

M147墓葬的年代为西汉晚期,墓圹呈“凸”字形,其中墓坑长约4.76米、宽约2.3米,出土较多的陶器、铁器,还有少量铜器与漆器。从墓葬规模与随葬品来看,墓主“羌眇君”拥有一定财力,符合我们对其少数民族首领身份的认定。通过印章的形制与印文内容还可以具体确认其身份等级。

“羌眇君”印的印面为长方形,长度约为汉代的一寸,宽约四分,属半通印。《汉官仪》记载汉武帝在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令通官印方寸大小,官印五分。”[10]《汉官旧仪》:“皇太子黄金印,龟纽,印文曰章。下至二百石,皆为通官印。”[11]《汉旧仪补遗》:“章,二百石以上,皆为通官印。”[12]所谓通官印,是指两百石以上官员所用的方形印章。相对通官印,又有半通印,《后汉书·仲长统传》曰:“身无半通青纶之命,而窃三辰龙章之服。”李贤引《十三州志》注曰:“有秩、啬夫,得假半章印。”[13]《续汉书·百官志》注曰:“有秩,郡所署,秩百石,掌一乡人;其乡小者,县置啬夫一人。”[14]《汉官》亦记载:“乡户五千,则置有秩。”[15]可知半通印一般为百石一级的基层官吏使用。“羌眇君”应该就属于百石这一级,作为首领管理部众。

《汉书·宣帝纪》曰:“共左右当户之群皆列观,蛮夷君、长、王、侯迎者数万人,夹道陈”[16],所谓数万人可能不止是指少数民族首领,但也从体现出当时少数民族首领众多,则其等级必然不高。最近,湖北荆州胡家草场西汉墓M12出土了一批简牍,其中包括与蛮夷管理有关的蛮夷律。简2597:“蛮夷君当官大夫,公诸侯当大夫、右大夫、左大夫,彻公子当不更”。[17]此处的“蛮夷君”应当就是指“羌眇君”这个等级的少数民族首领。

简中所说的官大夫、大夫、不更分别是汉代二十等爵中的第六、五、四级。朱绍侯先生研究指出,西汉时具有民爵和官爵的区分,民爵为一级公士至八级公乘,且民爵与官爵间界限森严,不可逾越[18];阎步克先生认为汉代时“赐民爵”与“赐吏爵”共同使用公士至公乘的爵位”[19],蛮夷君所当的官大夫属于吏员乃至平民所任的爵位,等级较低。张家山汉简《奏谳书》记载有两人为官大夫,分别为“戍卒官大夫有”和“邮人官大夫内”[20]。《居延汉简》中记载一人任官大夫,职务不明[21]。比官大夫更高一级的公大夫任职明确的有两处,分别为“肩水候官执胡隧长公大夫路奚人”[22]、“隧卒昌里公大夫马□”[23],分别是燧长与燧卒。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户律》:“自五大夫以下,比地为伍,以辨券为信,居处相察,出入相司”,[24]第九级五大夫以下都要参服劳役。综上所述,蛮夷君所当的官大夫在西汉爵制中处于比较低的位置,在西汉时政治地位不高。

三、关于用印制度

目前考古发现的少数民族官印较少,过去研究中主要使用的是传世的玺印材料。由于缺乏出土信息,很多印章的年代尚有争议。这次发现的“羌眇君”出土环境明确,墓葬年代、墓主等级等信息比较清楚,可以作为研究汉代少数民族用印制度的重要材料。

首先是印文是否冠“汉”的问题。《汉书·匈奴传》记载了王莽时更换单于玺的事件,单于使者说:“汉赐单于印,言玺不言章,又无‘汉’字。诸王已下乃有汉,言章。今即去玺加新,与臣下无别。”[25]从这条文献可知,西汉晚期朝廷赐予匈奴单于的印并不带“汉”字,赐予王以下首领则带“汉”字。不过从目前的考古发现来看,明确是西汉时期的少数民族官印,印文前多直接冠以族名而非“汉”字。“羌眇君”墓时代为西汉中晚期,出土“滇王之印”印章的云南晋宁石寨山M6的年代为西汉中晚期[26],出土“夫租薉君”印的朝鲜平壤贞柏里汉墓年代也在西汉中晚期[27]。“越归汉蜻蛉长”印出土于汉长安城遗址,时代应在西汉[28]。1990年湖南平江梅仙镇出土的“蛮夷侯印”与慈利县零阳乡出土的“沅蛮夷长”印[29],瓦钮铜印,时代都在西汉。还有出土于江苏宜兴的“越稻君印”[30],孙慰祖先生认为其时代在西汉[31]。此外,上文提到的“越贸阳君”和“越青邑君”印,王人聪先生根据印纽样式与印文字体认为两印的年代都在西汉[32]。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印章发现或所指的地点也都在汉王朝直接设置郡县管理的地区。“羌眇君”墓所在的新津县汉武帝后即属犍为郡,云南晋宁石寨山为古滇国故地,当时属益州郡,“夫租薉君”则在玄菟郡的夫租县,出土“蛮夷侯印”的湖南平江属长沙郡,出土“沅蛮夷长”印的慈利县属武陵郡。据王人聪先生考证,“越贸阳君”在浙江北部的会稽郡一带,“越青邑君”则在长沙郡。结合《汉书》中提到王莽之前“诸王已下乃有汉,言章”[33] 的记载,可以认为在西汉时赐予少数民族首领的官印前是否冠以“汉”字可能与其是否在政府直接管辖的区域有关,也是当时“内外观”的一种反映[34]。此外,还有“新越余坛君”印与“新越三阳君印”,其位置也在当时设置郡县的地区[35],在印前冠以“新”字,这可能是王莽时期的新政策,也与文献中王莽更换玺印的记载相合。

另一个问题是汉代少数民族首领中“君”等级的问题。“羌眇君”印为鼻钮半通铜印,“越贸阳君”印、“越青邑君”印都为瓦钮方形铜印,“夫租薉君”印则为驼钮方形银印。《汉官仪》记载:“孝武皇帝元狩四年,令通官印方寸大小,官印五分。王、公、侯金,二千石银,千石以下铜印。”[36]从用印制度可知“夫租薉君”等级为两千石,“羌眇君”为百石,“越贸阳君”、“越青邑君”则在两者之间。同样是以“君”为号,但其等级相差悬殊,这可能与其承担的军事职责不同有关。汉代重视军事,归顺汉朝的少数民族首领很多都统率部众参与汉朝的军事活动。汉印中常见封赐少数民族首领百长、千长等军职,《续汉书·百官志》曰:“大将军营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军司马一人,比千石。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比六百石。曲下有屯,屯长一人,比二百石。”[37]一曲五百人,一屯五十人。佰长统率百人,在军候和屯长之间,官秩应在二百石至六百石之间,故可使用通官方印。考古发现和传世汉印中许多都为“佰长”,1966年韩国庆尚北道新光面马助里古墓出土了 “晋率善秽佰长” 铜印,[38]黑龙江齐齐哈尔亦曾出土过“魏丁零率善佰长”铜印,[39]都为方形。传世汉印中有“汉归义穢佰长”[40]、“汉休著胡佰长”、“汉归义胡佰长”、“汉归义夷仟长”等印[41],都是驼钮方形铜印。此外,还有“新西河左佰长”、“新西国安千制外羌佰右小长”、“新五属左佰长印”[42]等印,都为瓦钮方形铜印。“夫租薉(穢)君”显然高于“穢佰长”,可以统率佰长作战,自然需要使用更高等级的银印来表明等级。

“夫租薉君”所在的玄菟郡,西汉时仍是战争频发的边地,面临周边诸多势力较强的军事威胁,乃至于要迁徙治所。《后汉书·东夷传》记载:“武帝灭朝鲜,以沃沮地为玄菟郡。后为夷貊所侵,徙郡于高句骊西北”[43],其中所说玄菟郡迁移之事在西汉昭帝始元五年(前82)[44]。“越青邑君”等越族首领所在的长沙、武陵、会稽等郡,西汉时武陵蛮“时为寇盗”[45],武陵蛮等少数民族经常与汉朝政府发生矛盾冲突。汉成帝河平年间,夜郎王与钩町王等举兵反汉,一度近迫武陵郡[46]。到东汉光武帝时,长沙蛮、武夷蛮与朝廷矛盾激化,乃至于起兵击败朝廷军队,攻破关隘郡县[47],可见两汉时这一地区始终面临一定的军事压力。“羌眇君”墓在西汉的犍为郡武阳县境内,犍为郡虽为武帝开拓西南夷所设,靠近少数民族区域,但武阳县原属蜀郡,开发较早,且汉代较少为羌乱波及,加之西汉晚期蜀地安定,“羌眇君”可能已经不再统领作战,主要职责是参与部众的治理,其等级自然只与治乡的有秩相当,只能使用百石的半通印。总的来说,西汉时少数民族的“君”本身等级不高,如果其参与军事活动,等级会随军职相应提高,但仍以“君”为名号。

四、余论

从“羌眇君”墓的情况来看,“羌眇君”死后采用了汉式的葬俗,陪葬品组合以仿铜陶礼器、日用陶器为主,还出了陶井等模型明器,与汉人墓葬相似,验证了出土文献中关于少数民族首领汉式葬的记载。荆州胡家草场西汉墓M12简2621、简2630规定蛮夷长可以通过“入禾粟”即缴纳粮食的方式保存原有的埋葬习俗。简2621记载:“蛮夷长死,欲入禾粟戎葬者,许之。邑千户以上,如四千石;不盈千户,入两千石;不盈百户,”简2630曰记载:“入千五百石;不盈五十户及毋邑人者,入千石。”[48]“羌眇君”墓从汉式葬俗,正是当时这一政策的体现。这也表明,汉朝一方面规定直接统治区域内的少数民族首领要按照汉式礼仪埋葬,但是也允许他们缴纳粮食来保存旧有习俗,客观上促进了中原文化传播与民族融合,也体现了西汉民族政策的灵活性。

“羌眇君”墓在西汉的犍为郡武阳县境内,汉武帝建元六年(前135),为开拓西南夷而设置,处于汉文化与西南夷交界的地区。经过西汉较长时间的治理,西汉晚期犍为郡已经与蜀郡、广汉郡并称“三蜀”,被称为:“士多仁孝,女性贞专。”光武帝赞为“士大夫之郡”[49],可见中原文化的流行。北部的武阳县原属蜀郡,更是较早完成汉化的区域,西汉晚期应该已经完成了编户化。“羌眇君”墓见证了西南地区开发与民族融合的重大历史场景,是汉代少数民族治理政策的具体反映,也是这一地区“汉化”进程的生动展现。

附记:本文在写作中得到四川大学霍巍教授、王煜教授的指导,庞政、焦阳、刘騻亦给予帮助,在次谨致谢忱。

文章出处 :齐广、唐淼 . 成都新津宝墩西汉墓出土“羌眇君”印考[J].南方文物20224:151-155.

注释

[1] 王桂海:《从出土资料谈汉代羌族史的两个问题》,《西域研究》2010年第2期,页1-7。

[2] 毛远明校注:《汉魏六朝碑刻校注》,页214,线装书局,2008年。

[3] 李明浩:《从朝鲜出土的汉印、晋印看古代濊人及其政治设置》,《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20年第6期,页95-102。另作“夫租濊君”,参见周晓陆编:《二十世纪出土玺印集成》,页338页,中华书局,2010年。

[4] 林沄:《说“貊”》,《史学集刊》1999年第4期,页53-60。

[5] 王人聪:《西汉越族官印试释》,《东南文化》1991年第1期,页143-146。

[6] 《汉书》卷七《昭帝纪》,页229,中华书局,1962年。

[7] 《汉书》卷八《宣帝纪》,页261。

[8] 罗福颐:《秦汉南北朝官印征存》,页117,文物出版社,1987年。

[9] 王少泉:《襄樊地区出土的几方铜印》,《江汉考古》1990年第1期,页90-92。

[10] (汉)应劭撰、(清)孙星衍校集:《汉官仪》卷下,页118,见《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

[11] (汉)卫宏撰、(清)纪昀等辑:《汉官旧仪》卷下,页46,见《汉官六种》。

[12] (汉)卫宏撰、(清)孙星衍校集《汉旧仪补遗》卷上,页46,见《汉官六种》。

[13] 《后汉书》卷四十九《仲长统传》,页1651,中华书局,1965年。

[14] 《续汉书》卷二十八《百官志》,页3624,中华书局,1965年。

[15] 佚名撰、(清)孙星衍辑:《汉官》,页8,见《汉官六种》。

[16] 《汉书》卷八《宣帝纪》,页271。

[17] 李志芳、蒋鲁敬:《湖北荆州市胡家草场西汉墓M12出土简牍概述》,《考古》2020年第2期,页21-33。

[18] 朱绍侯:《军功爵制研究》,页126-144,商务印书馆,2017年。

[19] 阎步克:《从爵本位到官本位:秦汉官僚品位结构研究》,页64-70,北京三联书店,2017年。

[20] 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页96-97,文物出版社,2001年。

[21] 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页189,文物出版社,1987年。

[22] 前揭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页286。

[23] 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肃省博物馆、文化部古文献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居延新简》,页449,文物出版社,1990年。

[24] 前揭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页41。

[25] 《汉书》卷九四《匈奴传》第3821页。

[26] 云南省博物馆:《云南晋宁石寨山古墓群发掘报告》,页134,文物出版社,1959年。

[27] 佟柱臣:《“夫租薉君”银印考》,见《中国考古学会第六次年会论文集(1987)》,页128-135,文物出版社,1990年。

[28] 陈直:《汉晋少数民族所用印文通考》,见《文史考古论丛》,页355-382,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

[29] 陈松长:《湖南古代玺印》,页29,上海辞书出版社,2004年。

[30] 前揭周晓陆编:《二十世纪出土玺印集成》,页338。

[31] 孙慰祖:《阳羡新出秦汉官印考》,见《孙慰祖论印文稿》,页61,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

[32] 前揭王人聪:《西汉越族官印试释》。

[33] 《汉书》卷九四《匈奴传》,页3821。

[34] [日]阿部幸信:《西汉时期内外观的变迁:印制的视角》,《浙江学刊》2014年第3期,页5-15。

[35] 前揭王人聪:《西汉越族官印试释》。

[36] 前揭(汉)应劭撰、(清)孙星衍校集:《汉官仪》卷下,页118。

[37] 《续汉书》卷二十四《百官志》,页3564。

[38] 梅原末治:《晋率善秽佰长铜印》,《考古美术》1967年第8卷第1号。转引自前揭李明浩:《从朝鲜出土的汉印、晋印看古代濊人及其政治设置》。

[39] 金铸、李龙:《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发现“魏丁零率善佰长”印》,《考古》1988年第2期,页183。

[40] 王天姿:《秽王、秽侯、秽城、夫租秽君合考》,《黑龙江民族丛刊》2016年第2期,页91-96。

[41] 前揭罗福颐:《秦汉南北朝官印征存》,页218。

[42] 前揭罗福颐:《秦汉南北朝官印征存》,页117。

[43] 《后汉书》卷八十五《东夷传》,页2816。

[44] 魏存成:《玄菟郡的内迁与高句丽的兴起》,《史学集刊》2010年第9期,页46-49。

[45] 《后汉书》卷八十六《南蛮西南夷列传》,页2831。

[46] 《汉书》卷九十五《西南夷两粤朝鲜传》,页3843。

[48] 前揭李志芳、蒋鲁敬:《湖北荆州市胡家草场西汉墓M12出土简牍概述》。

[49] (晋)常璩著、任乃强校注:《华阳国志校补图注》卷三《蜀志》,页172,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
大家都在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