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房产证”,11位大师竟相题跋

东晋咸康四年《朱曼妻薛氏买地石券》。

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出土于温州市平阳县(今苍南县)云岩乡鲸头村,现藏于温州博物馆。石高30厘米,宽17.2厘米,厚8.5厘米。共8行,每行14字,共106字。由于六朝禁碑,所以此券尤为珍贵。

从此碑出土之日始,特别是陈锡琛将碑拓流布社会,引起金石界的关注。1965年,《文物》第6期刊登方介堪撰写的《晋朱曼妻薛买地宅券》一文,引起广泛关注。

此拓本为姜东舒旧藏并题签,上有沙孟海、方介堪、陆维钊、姜东舒、韩登安、胡士莹、朱孔阳、刘慎旃等十一家题跋,遍布满纸,蔚为壮观。

“朱曼妻薛氏买地券”刻于东晋咸康四年(338),长方形,纵30厘米,横17.2厘米,厚8.5厘米。石质粗松,色灰黑,已断裂。石面阴刻篆书文字106字,共8行,前7行每行14字,最后一行8字。格线粗细不匀,刻得较为草率。券文如下:

晋咸康四年二月壬子朔四日乙卯,吴故舍人立节都尉晋陵丹徒朱曼故妻薛,从天买地,从地买宅,东极甲乙,南极丙丁,西极庚辛,北极壬癸,中极戊己,上极天,下极泉,直钱二百万,即日交毕。有志薛地,当诣天帝;有志薛宅,当诣土伯。任知者:东王公、西王圣母。如天帝律令。司(司,“合同”二字并写的半截字)。

此碑还有一显著的特色就是书法艺术。魏晋以来因禁碑严厉,故至今传世为少。这也给书法史演变发展研究带了断层。本来晋代是我国书法艺术的鼎盛之时,而买地券篆中带隶意,字体方折,笔画或单刀刻成,刚好补上从篆书过渡到隶书的空白,故是一件难得的晋代书法刻石。

后经罗振玉、方介堪、刘绍宽、郭沫若等研究,其书法,以篆为体,参以籀文,单刀阴刻,结体方整,骨肉亭匀,波磔分明,法度严谨,用笔方圆兼备,平正中有秀逸之气。更为可贵的是,它是目前国内仅存的东晋篆书碑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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