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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沧桑:四平市的历史变迁(一)

原标题:百年沧桑:四平市的历史变迁(一)

四平市城区及所辖公主岭市、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和双辽市,位于中国东北地区吉林省中部正南方,地处松辽平原南部的辽河平原,早在6000多年前就有人类生活,从事原始的农业生产和渔猎活动。

四平地区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历代东北地方政权和中原王朝的重要辖区。上古为肃慎地,战国属燕、秦,汉时为扶余国所辖;两晋南北朝至唐朝初叶,分别为勿吉白山部和高句丽所属;唐朝中叶以后,渤海国设扶余府,所辖扶、仙二州,故址在今四平市铁东区现址;怀远府和达州治所故址在怀德县秦家屯古城(位于今公主岭市秦家屯镇);鄚颉府和鄚州治所故址在梨树县东河乡王平房村一带,今称城愣子北城。

辽代在四平城区设东京道通州和通远县,治所在平东一面城村(今城东乡一面城村)。东京道所属韩州和柳河县,设治于梨树县白山乡岫岩村一带,即今偏脸城旧址。信州、武昌,治所在今公主岭市秦家屯古城。双辽属上京道辖区。金代四平归咸平路韩州所辖。元代属辽阳行省开元路。明代在东北实行卫所制度,四平地区属于奴尔干都指挥使司所辖海西女真、蒙古福余卫领地。明代后期,四平南郊为女真族叶赫部所辖,1619年为后金(建州女真部)首领努尔哈赤征服,并入建州女真。

一、清代的“封禁”政策与农业开发

清朝入关后,为使“龙兴之地”的风水、满族尚武风俗不被破坏,尤其是要垄断对人参、珍珠、貂皮和鹿茸等特产的占有,对东北实行“封禁”政策,严禁关内的汉族农民出关垦荒、打猎、放牧、采挖人参。为达到“封禁”的目的,从顺治年间开始,先从辽宁凤城南向北至开原,修一道“柳条边”墙,将山地与平地、草原隔开,长约850公里,名为“老边”。“柳条边”的修筑方法和规格大致是,先挖土,堆起一道宽高各3尺的堤坝,整个土堤的外侧挖一道横断面为倒梯形的壕沟,口宽8尺,底宽5尺,深8尺,壕沟与土堤并行。土堤上每5尺远,插一根6尺高的活性的柳木杆子,柳树的特性是适应性强,遇湿土即生根成活为树。各柳条用绳连结成篱笆状,称之为“插柳结绳”。因堤上植柳,故称“柳条边”,又称盛京边墙、柳墙。清康熙二十年(1681年)又完成自开原威远堡至舒兰一线长约340公里的新“柳条边”。“柳条边”以东称“边里”,以西、以北称“边外”;边里为“封禁”区,禁止关内农民进入垦荒。边外除梨树南部山区为盛京西流水围场的范围外,其余地方均为蒙古王公封地,以游牧为主,同样禁止汉族农民垦种。

新“柳条边”在四平、伊通一带共设3座边门:布尔图库(半拉山门)边门、赫尔苏(现二龙湖水底)边门、伊通边门。在四平现辖区境内,布尔图库边门至赫尔苏边门之间设有上三台、下三台、门台、上二台、下二台、青阳堡、十八家子共7台。赫尔苏边门至伊通边门设有门台、四台、五台、二十家子、十三家子、景家台、孙家台、邢家台共8台。上三台、下三台等已不复存在,只作为村名继续使用。

新“柳条边”将伊通县全境和现四平市铁东区的石岭镇、叶赫镇、山门镇,公主岭市二十家子镇等地圈入边里。“柳条边”墙修成后,清政府又在吉林省境内设立围场,用于皇家打猎、练兵之所。吉林围场包括伯都那、蜚克图和吉林西围场。吉林西围场又称“南荒围场”,以磐石为中心,方圆250公里,东起饮马河,西至伊通河,南至桦甸苏密,北至“柳条边”,纵横跨越磐石、桦甸、双阳、伊通等四县。四平地区伊通县的新兴、伊丹、二道、新家、营城子、地局子、板石庙等乡镇都在围场范围内。围场执行“封禁”政策更加严格。共设11处卡伦,派兵常年驻守。伊通境内有伊巴丹(今伊丹镇)、伊通(今营城子镇)两处卡伦。清康熙二十年(1681年),清政府修建北京至吉林的“大御道”,全程1122.5公里,沿途设驿站37处,其中5处在伊通境内,即蒙古霍罗(莲花街)、叶赫、赫尔苏、阿勒坦额墨勒(大孤山)和伊巴丹,伊通成为吉林地方通往盛京(今沈阳)的交通要道。“大御道”的修通虽然没有促进东北和四平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却有利于巩固边疆和方便关内流民进入东北和四平地区。

清政府的“封禁”政策导致包括四平在内的东北地区长期处于地广人稀的蛮荒状态,四平市现辖区在清朝顺治、康熙年间无规模农业,整个社会陷于停滞状态。

清康熙末年,关内山东省、河北省一带连年发生自然灾害,贫苦农民外出逃荒,成为流民。这些流民不断突破清政府的“封禁”政策,到东北(包括四平地区在内)垦荒,清政府的“封禁”政策已成为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的障碍。

清乾隆年间,清政府顺应社会发展的潮流,与蒙古王公达成借地养民协议。嘉庆八年(1803年),朝廷准许蒙古王公招民垦荒。山东、河北等地汉族农民开始大量涌入东北,报领荒地垦植,取得永租权,东北农业生产开始得到发展。

四平地区招民垦荒是逐步进行的。驰禁开边招民垦荒,蒙古达尔罕王旗札萨克先开放榆树台以南地区,数年后又开放现梨树、公主岭北部和双辽等县区。咸丰十年(1860年),清政府废除伊巴丹等处的围场,准许关内流民前来垦荒。至光绪七年(1881年),清政府开放伊通南部和东南部的围场。

关内农民进入之后,四平及其所管辖各县(市)出现规模农业,人口随之日增。至清光绪十年(1884年),梨树县境内已开垦荒地20余万垧,光绪三年(1877年)梨树县设治时,已有人口16.1万人,平均每平方公里51.34人;光绪十年(1884年),伊通县境内共放生荒69127垧;光绪十九年(1893年),伊通县人口已达14.6万余人;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怀德县人口已达229205人,每平方公里达73.4人;1913年,辽源县(今双辽市)已开垦熟地14610.3公顷,1911年,全县人口为11001户,72181人。

关内农民开垦蒙古王公的草原和荒地,获得的只是永租权,土地的所有权掌握在蒙古王公手里。1927年,根据中华民国政府的《新清赋令》,部分永租权变为土地私有权。农业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带动了手工业、商业的发展,促进了新兴城镇的出现。为加强统治,清政府在新兴城镇建治设官,实行封建统治。清政府于同治四年(1865年)在梨树县的小城子、榆树台、万发街设千总并委派巡缉各一员,在三地设置捕盗兵若干名。光绪四年(1878年),改设县治千总、两名管带,营兵70名,分巡各镇。

道光元年(1821年),清政府在昌图厅辖区北部设梨树城分防照磨。光绪三年(1877年)设奉化县,辛亥革命后因与浙江省奉化县重名,于1914年改为梨树县。伊通是满族发祥地之一,光绪八年(1882年)清政府设伊通州,宣统元年(1909年)改为直隶州,民国二年(1913年),改称伊通县。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政府在郑家屯设辽源州。民国二年(1913年),辽源州改为辽源县。民国三年(1914年)设双山县,1940年(伪满康德七年),日伪当局将辽源县与双山县合并,设双辽县。

同治五年(1866年),清政府设分防经历于八子家(今怀德镇),隶属于昌图厅;光绪三年(1877年)设怀德县,隶属昌图府。1949年5月,怀德县城迁到公主岭。1956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设公主岭专区,辖怀德等10县和公主岭市。1960年1月,公主岭市撤销。1985年,怀德县撤销,改设公主岭市。

从光绪四年(1878年)起,清政府颁布税则,在各地成立税局征收各种杂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清政府又设置了税捐局、牛马税局,起征验牲捐、妓捐等,更加重了人民的负担。早年王旗放荒,地价每40垧为1万元,起初卖整不卖零。贫户无力买荒,地都被富人买去,后来买地的富人又卖地,民间形成二手土地买卖市场。蒙地向民地转化,渠道大体有四:一是从关里过来的有钱人从蒙古王公手中大量购买土地,出租或充当转手的“揽头”,成为地主;二是家有军政官员的官僚地主,通过各种方式占有土地;三是经商、办工业致富

后置地的工商地主;四是主要靠家庭成员辛勤劳作的自耕农,发家后,购置土地,成为地主。前三者多为大地主,人数不多但占有土地量大,最后一种是中小地主及富农形成的主要方式,人数众多。而贫民佃户或给地主富农扛活,或向富人租地、交租,或开垦土地向蒙古王公交纳地租,无论什么方式,均受剥削。各县县官为蒙古王公租地、收租做帮办。为管理收租,蒙古王公还在各地设地局派专人催办,每年向各用地户索要租粮。向汉族地主(代为经营土地的)租地的佃户,所交纳的租金往往比直接租种蒙古王公土地的租金还要高些,又增加了一分剥削。这样,四平地区的广大农民既受蒙古王公贵族的剥削,又受本地地主剥削,还受封建统治者的压迫,农民在多重剥削和压迫下艰难度日。

(待续)

原作者:魏晓光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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