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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龟峰山和灵龟塔历史文化展藏品征集公告

高明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屹立在西江之畔、龟峰山上的灵龟塔,由高明名人区大相捐资创建于明代,不仅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更是高明重要的文化地标,见证了千百年来高明的发展变迁,陪伴着一代代高明人的成长,珍藏着高明人心中美好的文化记忆。

为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发挥博物馆收藏、研究、保护、展示、教育等职能,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展示高明优秀传统文化,高明区博物馆拟举办龟峰山和灵龟塔历史文化展,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龟峰山和灵龟塔的各类影音资料、文献档案、文艺作品等藏品,欢迎相关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支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征集标准

1.保证藏品真实性,提供所涉展品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当时情况等相关说明。

2.凸显标志性,能反映龟峰山和灵龟塔在高明社会发展变迁中的见证意义,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

3.保证来源合法性,拥有完整版权或知识产权,无相关纠纷。

02

征集范围

1.文献档案类

反映与龟峰山和灵龟塔有关的史志方志、报告总结、书函、宣传品、书籍等文献档案。包括各历史时期的碑铭、方志、报刊、图书、明信片、邮票、告示、古籍、电报、地图、墨宝、手稿、日记及各类公文、信函、题词、图纸、传单、标语、漫画、杂志等,尤其是与重大事件、重要会议等相关的物证。

2.影音资料类

反映与龟峰山和灵龟塔与高明社会发展变迁有关的各种录像和照片资料。包括各类照片、底片、图片、唱片、录像资料、录音资料、纪录片、影视资料及老照片、重要时刻留影、重大活动留影等。

3.文化艺术类

反映与龟峰山和灵龟塔历史有关的创作成果、工艺品、文体娱乐用具。包括各种散文、诗歌、小说、戏剧等文学作品;书法、绘画、剪纸、雕塑、雕刻、版画等艺术作品;年画、书画、剪纸、泥塑等民间手工艺品。

4.其他类

其他能够反映与龟峰山和灵龟塔有关的历史沿革、人文历史的实物资料。

03

征集方式

1.捐赠:鼓励社会各界本着自愿的原则,积极无偿向高明区博物馆捐赠符合征集标准的藏品,由 高明区博物颁发收藏证书,予以表彰。

2.购买: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出售的原则,对藏品进行购买。

3.参展:符合征集标准的藏品可参与本次展览借展,展览结束后藏品退回给参展者。由 高明区博物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04

征集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

05

联系方式

热切期盼您的参与和支持,有意向者敬请向 高明区博物联系咨询。

联系人:谢小姐、张小姐

联系电话: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420号博物馆大楼

文化高明编辑部

来源丨高明区博物馆

编辑丨佛山新闻网李华键

审校丨区燕芬、张星星、刘丹红、何绮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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