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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档案馆关于向社会征集“红色档案”的公告

(来源:石嘴山档案)

原标题:石嘴山市档案馆关于向社会征集“红色档案”的公告

为了传承红色基因,用档案讲好党的故事,更好地抢救、保护散存于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红色档案资料,统筹打造红色档案资源库,全面提升档案服务社会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石嘴山市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红色档案史料,敬请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踊跃参与。

一、红色档案的范围

(一)地域范围。在石嘴山市行政管辖区域内形成的红色档案史料。

(二)时间范围。1921年以来在石嘴山市行政管辖区域内形成的红色文献档案资料和实物档案资料。

二、红色档案的类别

(一)文献档案资料

1.记录不同时期石嘴山地区各级党组织发展史、党的运动史的文献、报刊等。

2.反映石嘴山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的专题资料、重要文件起草的过程稿。

3.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老红军、老八路、劳动模范的生平事迹、传记、笔记、日记、著作、手稿、书信函件、获奖证书、传单、电报等。

4.有关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或回忆文章和采访记录等原件。

5.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题词、留言、签字、笔记、文集、口述记录等原件。

(二)实物档案资料

1.实物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党组织建设和活动、党的运动、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要人物的文物,包括党旗、党徽、党章、奖章、勋章、证书、嘉奖令、工作证件、代表证件、印章、邮票以及革命斗争、战争过程中的实物(军服、肩章、臂章等)、票据(各时期使用的代币券、粮票、购物券等)、契约、生活用品、地图、牌匾、碑刻、宣传品、旗帜、会标。

2.声像类。音像档案资料与石嘴山市党史各个时期的重要决策、重大事件、重点工作、重要人物有关的照片、图片、录音、录像资料等。

3.其他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红色档案资料。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采取自愿捐赠为主。石嘴山市档案馆将按照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与捐赠者办理交接手续。

1.捐赠。以捐赠方式为主,经本馆认定具有保存价值的将永久保存于市档案馆,并颁发捐赠证书。

2.复制。具有珍贵保存价值但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所有者暂无捐赠意愿的,可采取仿真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

3.寄存。所有者不愿捐赠且个人保存困难的,本馆可提供免费寄存服务,所有权归寄存者。

欢迎社会各界、各团体及有关个人来馆、来电或来函联系,商洽捐赠红色档案具体事宜。您在参与历史的同时,也将被历史永久记录。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静

联系地址:石嘴山市档案馆(市行政中心三馆一中心)

石嘴山市档案馆

2023年5月18日

审核:李世业

责编:李莉

编辑: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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