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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后,鲁迅《药》中的那颗“人血馒头”,你真的看懂了吗?

从鲁迅终生致力于批判的“国民劣根性”的角度来说,《药》至少具有两重悲剧的主题:

一是表层的主题:通过华老栓一家为了治好儿子的痨病,用沾满烈士鲜血的馒头当药,批判了底层民众的愚昧与落后。

二是深层的主题:在小说所反映的世俗生活画面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尤其是在茶馆的对话内容中所涉及到的五个阶层的碰撞——揭示了“封建中国”的“病态思想”与“国民性”。

鲁迅的短篇小说《药》发表于1919年5月,看似发表在《孔乙己》之后,实际上构思却先于《孔乙己》。

在《狂人日记》中,鲁迅就已经埋下了《药》的伏笔:

“……从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从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捉住的人。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舐。”

如今,距《药》发表已过去了104年,关于“人血馒头”你究竟看懂了多少呢?

一包洋钱买到的“人血馒头”

《药》一开篇就讲述了华老栓夫妇救患痨病儿子的经过——

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出,天空一片乌蓝,正是黎明来临前的时刻。

听到华老栓穿衣服窸窸窣窣的声音,同样一夜未眠的华大妈睁开了眼睛。

“小栓的爹,你就去么?”

华老栓没有停止穿衣服,他明白老伴心中的忧虑——此去他要拿走的将是家里的全部积蓄,路上会不会发生意外,交易又会不会有变故,而买回来的东西又是否有效果,她没有底,而他同样也没有底。

但是,为了救儿子,他只能前行。

穿完衣服,华老栓将华大妈递来的那包洋钱,仔细地装入上衣内侧口袋,又看了眼不断咳嗽着的儿子,毅然决然地出了门——前往行刑地。

路上,昏黄的灯笼只能照到脚下,前方灰白色的路看不到尽头。华老栓逐渐忘却了那些忧虑,边走边幻想着儿子痊愈后的场景,直觉得愈加畅快:

“老栓倒觉得爽快,仿佛一旦变了少年,得了神通,有给人生命的本领似的,跨步格外高远。而且路也愈走愈分明,天也愈走愈亮了。”

一路赶到刑场,华老栓站到街边一家铺子的屋檐下,身体才开始发冷。随后,三三两两鬼魅般的人物陆续出现,这些人“像久饿的人见了食物一般,眼里闪出一种攫取的光”

直到“兵”出现,那三三两两的人跟随着兵来到丁字街口,簇成一个半圆,脖颈伸得很长,像一群被无形大手捏住脖子的鸭;又过了一会,围成半圆的人猛地散开。

之后,一个浑身黑色的人,手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血滴滴下落,站在华老栓的面前……

当华老栓往回走时,精神无比专注地放在手中用灯笼纸裹着的“人血馒头”上:

“他的精神,现在只在一个包上,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已置之度外了。他现在要将这包里的新的生命,移植到他家里,收获许多幸福。”

1941年,在叶圣陶和朱自清编著的《精读指导举隅》中,朱自清提出,华老栓夫妇对儿子的 “亲子之爱”是《药》的主题旨,副题旨才是“革命者的寂寞的悲哀”。

这一观点一经发出,就遭到众学者反对,认为以人伦视角提出的解读,遮蔽了《药》所蕴含的深刻启蒙思想与社会意义,主副题旨的位置应该调换。

对此,个人比较赞同大多数人的意见。对于鲁迅这么一位人性批判大师来说,在新文化运动时期根本没工夫在“情感”之上费笔墨,而且即便要写“亲子之爱”,鲁迅也断然不会用“人血馒头”这个题材。

当寄予父母之爱的东西,染上革命鲜血的那一刻,“亲子之爱”主题的主导地位就已被剥夺;而且即便论起华大妈郑重交到华老栓手上的那包洋钱,从拿出来的那一刻,虽未沾鲜血,却已带着罪恶。

看客们的“义愤填膺”

拿着“封建迷信”的药,华老栓一路匆忙地赶回了家。

看着在桌前吃饭的儿子,夹袄贴心,肩胛骨耸成“八字”,额头上汗滴直流,华老栓的心如刀绞。

华老栓与华大妈一番商量,研究好了如何吃“人血馒头”——将馒头包进荷叶,连带着破损的灯笼,一块塞进了炉火中。

一阵红黑的火焰过后,茶馆里弥漫着一股奇怪的香味。闻香而来的驼背五少爷,人未至话音先传进了店中:

“好香!你们吃什么点心呀?炒米粥么?”

华老栓夫妇没管驼背五少爷的问话,一左一右站在儿子的身旁,盯着华小栓吃馒头。

等华小栓吃过馒头,安排其暂作休息,夫妇二人才一同来到茶馆里,拉开了小说第一个高潮的帷幕——“茶馆说药”。

华老栓夫妇出来,茶馆里已坐了不少的人,夫妇俩挨个给客人冲茶,一想到儿子即将痊愈,华老栓脸上的笑容就没停过。

就在这时,康大叔走进了茶馆,一进屋便说道:

“好了么?好了么?老栓,就是运气了你!你运气,要不是我信息灵……”

华老栓一手提着茶壶,恭恭敬敬地站在一边;而茶馆里原本追问华老栓为何笑容满面的人也停了下来,全都恭恭敬敬地等着。

康大叔坐定,又大大咧咧地对华老栓说:

“包好,包好!这样的趁热吃下。这样的人血馒头,什么痨病都包好!”

茶馆里的人这才明白华老栓挂在脸上的笑源于何处。

康大叔华说完,花白胡子登场了,先是顺着康大叔的话,肯定了华老栓一家的好运气,随后低三下四地向唐大叔打听:

“听说今天结果的一个犯人,便是夏家的孩子,那是谁的孩子?究竟是什么事?”

康大叔看众人都恭敬地等他说话,便格外高兴地说了事情的经过——夏四奶奶的儿子夏瑜“造反”,被夏三爷举报告官,由此,夏三爷得了25两银子,夏瑜被砍头:

“夏三爷真是乖角儿,要是他不先告官,连他满门抄斩。现在怎样?银子!——这小东西也真不成东西!关在牢里,还要劝牢头造反。”

听到夏瑜还要劝牢头造反,茶馆里一个二十多岁的人(年轻的一代,未来的希望)最先发表了观点,气愤地说:

“阿呀,那还了得。”

康大叔听完一乐,详细说了起来,说红眼睛阿义原本是去向夏瑜“榨油水”的,反被夏瑜游说:“他(夏瑜)说: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你想:这是人话么?”,于是,红眼睛阿义便打了夏瑜两个嘴巴。

一听红眼睛阿义出手了,茶馆里的驼背立马高兴地说:

“义哥是一手好拳棒,这两下,一定够他(夏瑜)受用了。”

康大叔接着说:

“他(夏瑜)这贱骨头打不怕,还要说可怜可怜哩。”

花白胡子连忙接住话茬问道:

“打了这种东西,有什么可怜呢?”

康大叔白了一眼,说道:

“你没有听清我的话;看他(夏瑜)神气,是说阿义可怜哩!”

这一句话说罢,整个茶馆的空气瞬间凝滞了,人们的眼光也跟着呆滞了,显得不可思议。

随后,茶馆里的人都“义愤填膺”起来——

花白胡子说:“阿义可怜——疯话,简直是发了疯了。”

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说:“发了疯了。”

驼背五少爷点头说:“疯了。”

就这样,革命者夏瑜,先是被自家的人出卖,随后鲜血成了愚昧无知华老栓一家的“药”,最后又被一众“奴性”思想侵入骨髓与灵魂的看客,大肆的蔑视、奚落与唾骂……

在这一段叙述中,思想深刻的鲁迅,刻画出了五个阶层:

第一阶层:官府,隐而不漏;

第二阶层:帮凶康大叔,红眼睛阿义;

第三阶层:驼背五少爷,花白胡子,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以及夏三爷;

第四阶层:华老栓,华大妈,华小栓;

第五阶层:夏瑜,以及夏四奶奶。

在这里,鲁迅要说明的是社会所患的病症——

第一个病是官兵镇压革命党,这是基本病症。在这个基础上演化出了一个并发症,帮凶卖革命者的鲜血给百姓,从而又引发了一个次生灾难——华小栓丧命。

对于并发症与次生灾难,第二、三、四阶层的人都看不到,施害者与受害者都不知道救命的药成了杀人的凶器。

同时,更令人深思的是,这件“凶器”即是“封建社会的药方”,又是革命者的鲜血。

由此引入了鲁迅的思考:

如果二、三、四阶层的人继续愚昧无知下去,第五阶层的人的革命,只会加重病情……

坟前,鲁迅的曲笔

《药》的结尾,鲁迅安排两位母亲——夏四奶奶和华大妈在墓地相见了。

“西关外靠着城根的地面,本是一块官地;中间歪歪斜斜一条细路,是贪走便道的人,用鞋底造成的,但却成了自然的界限。路的左边,都埋着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两面都已埋到层层叠叠,宛然阔人家里祝寿事后的馒头。”

夏四奶奶的目的地在左边,华大妈的目的地在右边。

在墓地的坟前,两位孩子的母亲站到了一块,意味着某种和解。

听“将令”行事的鲁迅,在这个过程里给夏瑜的坟上用“曲笔”安排了一圈红白的花。

而正是这道花环,流露了鲁迅内心的真实想法——

对于“国民性”的失望,对民众启蒙的质疑,对新文化运动既支持又徘徊的态度。

在《娜拉走后怎样》中,鲁迅就成直言过:

“中国太难改变了,即使搬动一张桌子,改装一个火炉,几乎也要血;而且即使有了血,也未必一定能搬动,能改装。不是很大的鞭子打在背上,中国自己是不会动弹的。”

所以,在《<呐喊>自序》中,鲁迅会用“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铁屋子”来比喻启蒙的艰难与困境,以此来拒绝最初钱玄同的邀请,因为鲁迅深知,他面对的是由于国民群体落后的“集体无意识”所形成的,能够吞噬一切改革力量或新生事物的强大的“旧习惯”势力。

但是鲁迅犹豫过后,并没有放弃,或者说他在怀疑中坚持更为准确一些。由此开始了他批判一切的余生——哪怕可以喊醒一两个人。

在《药》中,鲁迅批判了国民劣根性中的“奴性”,揭露一个令人战栗的残酷的事实:

“知识分子(启蒙者)要救醒群众,而反被群众所迫害。如此地挚爱人民,却又如此地不为人民所理解。投之以‘牺牲’,报之以‘杀戮’。”

而鲁迅揭示这些的目的,正如茅盾所说的那样——

“鲁迅根据他自己目击的辛亥革命的失败经验,借《药》的故事指出了一个真理:革命思想如果不掌握群众,那么,先驱者的血恐怕只能当作‘人血馒头’的原料罢了;而要群众接受革命思想,就先得打开他们思想上的枷锁,使他们睁开眼睛看——用鲁迅的话,就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就是‘改变他们的精神’。”

结语

很多人觉得鲁迅的东西过时了。

但我想可能并没有!

千百年来“奴性”思维根深蒂固,缺乏自我思考又随波逐流的“奴性”思维,依旧存在于如今很多人身上。

缺少思考力与分辨能力的群体,很容易就成为了“奴性”思维的庸众,或许这不是哪个时代特有的现象,他们一直存在。

如今流行的“吃瓜群众”,在某种程度上就类似于《药》中的看客。

有窥探欲、猎奇心、喜欢围观、跟风,他们冷眼旁观周围发生的一件件事,接受舆论的负面言论的引导与影响,自以为有“主见”,却缺乏主人翁意识……

104年后,再读《药》这一文,里面提及的“人血馒头”,无异于给这个社会,给我们每一个人,敲响了一次警钟。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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