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古代陪葬制度,人进墓陵后能活多久?那种可怕超出你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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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的残忍超出你的想象,我国发掘的最大墓穴,秦景公墓竟然发现了186具活人的尸体。

由此也揭开了我国古代陪葬制度的残忍,以及其背后血淋淋的真相。

只要谈到墓葬话题,就绕不开我国的活人殉葬制度,这是一个可怕的陋习,因其丧命的人不可胜数。

那么,殉葬制度在历史的长河中究竟是怎样发展起来的?殉葬又大体是什么样子的?殉葬制度背后有没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真相?

殉葬制度是我国古代奴隶社会至封建社会沿袭的一项残酷习俗,最早起源于商代。

君主和贵族葬礼中杀死活人为墓主陪葬,是那个时代独有的残忍野蛮行径。

在河南省安阳市附近的殷墟,侯家庄西北岗的一处大型墓坑内,考古学家发现了总共高达91具之多的陪葬人类骸骨。

虽然之后的帝王动辄就让成千上万的陪葬,似乎这不足百人的数字不算太过分。

但商周时期生产力低下,而且战争频繁,使得人口相对稀少,这让百人殉葬在当时也具有极高规格。

商朝时人们相信,人死以后,灵魂会进入不同的世界并生活在那里,活人为他们修建的墓穴,就是这些死去的灵魂在那里的住所。

奴隶主贵族死后,也依旧是比其他人更为高贵的奴隶主贵族,无论生前还是死后,都必须有时刻能够为其所奴役、满足其各种颐指气使的奴隶。

这种“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的封建迷信思想,奠定了我国漫长的历史中殉葬制度的基础。

时间来到春秋战国时期,人殉的习俗并没有随着时间推移渐渐淡去,反而愈演愈烈了。

司马迁所著的《史记》中就有记载,秦穆公死后“从死者177人”,也就是说有一百七十七个人为他陪葬。

秦穆公在死前就有明确的意愿,要求他的臣子们在自己死后为自己殉葬。

一次宴请群臣的时候,趁着所有人都在喝酒的兴头上时,秦穆公发话了:

“你我几人君臣一场,现在活着的时候我做到了有乐同享,死了以后你们也要与寡人有苦同受啊。”

当时朝中的三位重臣:奄息,仲行和针虎,不知道是真的死心塌地忠于秦穆公,还是说由于喝了太多酒,竟然当场表态说:

“我们三人心甘情愿,无论是生是死,都要永远追随主公您啊。”秦穆公死后,三人果真跟着一起进了坟墓。

三位贤人死后,秦国失去了缔造了秦穆霸业的股肱之臣,自然也衰落了好一段时间。

而这种要求自己的大臣和后宫殉葬的要求,并不是秦人一家的想法。

齐桓公姜小白被竖刁、易牙和启方三个奸臣所害,到埋葬之时身上已经生了蛆虫,臭不可闻,但他的墓穴里依旧有着不少为他陪葬的活人。

秦国宣太后芈月在临死时,曾想过让自己的私通对象,朝中大臣魏丑夫为自己殉葬。

卫国的贵族陈子车和陈乾昔,两人在史书中也都留下了和殉葬有关的奇闻轶事。当时的思想家墨子和荀子,对于这种残酷的做法,都秉持着严厉批判的态度。

荀子完全同意墨子的说法,他的批判在《荀子·礼论篇》中有所体现,他认为,把给死人的陪葬品削减到最少,从而能够增加给活人的花费,这是“墨子之道”。

反之,降低活人的花费而增加死人的陪葬品则是糊涂,尤其是故意杀死生者陪葬,则完全应该被称为凶残。

这些伟大的思想家并非王侯将相,然而他们振聋发聩、超越时代的批判,并不能改变当时的残酷习俗。

只不过,随着奴隶制的逐渐崩溃没落,民间也对人殉,尤其是活殉,产生了非常不满的情绪。

例如前文中我们提到过的,在公元前621年,秦穆公死后用177人为自己陪葬后,秦国的平民们作出了《黄鸟》一诗来表达自己的愤懑。

他们说,秦穆公死了还要带走一百多好男儿,然而这样做哪怕是能让他死而复生,那也算这些人死得有价值,只为陪葬,不过让这些勇士白白葬送性命而已。

全诗分为三章,每一章的最后都在重复质问秦穆公,为什么要让他们枉死啊。黄鸟的悲鸣一声压过一声,百姓对贤人的哀悼之情和对暴君的怒火愈发激烈。

当时,百姓已经开始觉醒了朦胧的‘人权意识’,正如四川大学文学院教授周啸天先生所说,这首诗正是他们思想价值所在之处。

值得一提的是,被黑了几千年的秦始皇,并不用主张用活人陪葬。只是他的儿子很快反其道而行之,为一己之私,杀掉了很多人。

在秦始皇死后,秦二世胡亥操办了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最宏伟的殉葬典仪。

除了参与修建始皇陵的七十万民间工匠和始皇帝的后宫妃子,秦二世甚至为了排除异己,将自己的二十多个兄弟姐妹也一同封入了始皇陵地,为秦始皇陪葬。

汉代到宋代期间,人祭制度逐渐走了下坡路。然而,到了元朝,由于游牧民族的习俗落后于中原,殉葬制度又一次被当时的贵族所使用。

明朝继承了元朝的大部分制度,从君王到权贵殉葬制度正式死灰复燃。

明太祖朱元璋将自己的所有妃子都赐死,为自己陪葬,而明成祖朱棣的陪葬阵容也不可谓不惊人,足足生杀了16位妃子。

明英宗朱祁镇的生母孙皇后,就差点为自己的丈夫明宣宗朱瞻基殉葬,朱祁镇差点就成了父母双亡的孤儿。

后来,他在土木堡之变被瓦剌人俘虏后,是妻子钱皇后到处张罗,自掏腰包,才救回了他。

而钱皇后因为对丈夫思念、担忧过度,导致落下了病根,一条腿残疾了,两只眼睛都瞎了,实在是令人动容。

因此朱祁镇在临终时,下令废除殉葬制度,让没有子嗣的钱皇后得以自保。

清朝初年,殉葬制度又一次被搬上了台面,到了1673年,因为非常厌恶残酷血腥的殉葬康熙终于下令,永远废除人殉。

至此,残害了中国老百姓几千年的人殉,终于不再为祸人间。

殉难者可以简单划分为被动殉葬和主动殉葬。人殉的野蛮程度不只在它对生命残忍的践踏,而同样在于对人性的驯化。

虽然我们在现代社会看有些骇人听闻,在这样一个吃人的社会耳濡目染的影响之下,有不少的陪葬者并非被动殉葬,而是主动自杀从死。

比如相较于被迫自杀的努尔哈赤大妃,他的四个宫女自愿为了她赴死。在古代,能为地位崇高的人殉难是一种地位和荣耀的象征。

主动殉葬的,可以选择自己结束生命,也可以请求别人的帮助。

而被动殉葬者就没有那么体面的命运了,他们大部分都是被秘密处死的,只是处死人的方法并不单一:

明成祖朱棣死后,负责操办葬礼的官员,准备了最后的一餐美食,这殉人们能够做个饱死的鬼,最后这些人都要上吊而死。

这也不是朱棣的首创,而是流传下来的俗称“催命饭”的一种规矩。

身份高一些的官员和嫔妃,会有专人将美食送到他们的房间,等待他们吃完后从容服毒,再将人抬到坟墓。

而那些身份低的殉人,只能集中就餐,吃饭的屋子里就挂着一条条白绫,而白绫下就是一排排矮凳,让观者无不心惊胆战。

尽管这最后一顿餐食由皇宫内的御膳房料理,种类繁多五花八门,但吃完就要死了,恐怕谁也无法吃得开心。

除了吊死殉葬者,将这些人毒杀也是一种惯常的方式。

据说朱元璋就是强迫自己的妃嫔们喝下了水银,而被水银毒死的殉葬者,其尸身能长久不腐,即使是历经多年后依然看起来和活人并无两异。

这些封建君主对鲜活生命的贪婪霸凌,即使是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也体现得淋漓尽致。

其他较为常见的,还有在饭菜或者酒水中下毒。不过这种手段一般用来对付并不知道自己会殉葬的殉葬者。

一开始为了省事,下的都是剧毒。但有些墓主对于殉葬者的姿势也有要求,于是下的毒就成了迷药,或者麻醉药。

可想而知,如果这些人在殉葬时还没死,或者在墓穴中醒来,会是多么的崩溃。其实,最残忍的,还得是毫无人性的“活埋”。

这种殉葬方式不会先处死殉葬者,而是在他们活着的时候就关入墓穴,任其哭嚎而无动于衷,最后渴死饿死或是氧气耗尽窒息而死。

除了像是前面提到过的秦二世,将建造始皇陵墓的工匠活着封在陵中,为秦始皇殉葬以外,吴王阖闾引诱百姓为其女儿殉葬的手段,也足够令人发指。

《吴越春秋》记载,吴王阖闾赏赐给女儿一条自己吃过一半认为美味的鱼,而他的女儿则误以为这是自己失宠的象征,对父亲有了怨气,故而自杀。

阖闾十分悲痛,但又无可奈何。人活着时无法享受的,就要死后多多享受。

他在阊门外为女儿大修坟墓,在平地中挖出一个又一个池子,挖出来的土堆起来像是小山那么高。

他为女儿准备的石椁,都雕上了精美繁复的花纹,另外还准备了各色金鼎、银樽、珠宝等,随女儿下葬。

到了女儿下葬的那天,吴王特意让人准备了飞舞的白鹤,一路吹奏着哀乐,让无数好奇的老百姓一路跟着走。

到了目的地,阖闾突然变脸,命人将尾随而来的男女老少全都赶入地宫,强行让这些人为自己的爱女殉葬。

这些百姓和吴王及女儿无冤无仇,但吴王为了表示自己的内疚和重视,就用大量无辜的人命来体现,完全视子民如草芥。

当然,殉葬制度并不是让殉人和墓主死在一起就行了。

在内蒙古的伊克昭盟伊金霍洛旗古墓内的考古发掘中,专家们发现,有的陪葬女性四肢存在被绳索捆绑住的痕迹。

有些女性殉人则是侧着身子,屈起膝盖,脸朝着男性。如果是自然死亡,肯定无法完成既定的动作要求。很明显,他们是在死后像木偶一样摆弄成这样的。

另外,1987年发现的河南濮阳西水坡45号墓,墓室的东面,西面和北面三个不同的方向有三个龛室,里面各有一具小孩的尸骨,朝向不一。

考古人员认为这三个小孩也是殉葬者,是死后被活活摆成的那个形状。

在封建社会,妇女的地位低下,而在生前享受着万人跪拜的权贵们,死后也想继续受下人的跪拜。

于是,在权贵们死后,生前曾经侍奉过他的下人们会被蒙上双眼,挑断手筋脚筋,被固定成跪拜的姿势朝向权贵。

更为恐怖的是,有的殉葬者甚至会被活活钉在墙上,摆出敬拜的姿势。

而另一种殉葬的手法,则是将人直接塞入棺材中,保持着蜷缩的姿势,永远地被墓主人踩在脚下。

在狭小的棺材内,这类殉葬者连翻身都做不到,基本上不是饿死就是因为无法呼吸被活活憋死在棺材中。

他们生命的最后一刻,会因为恐惧而越发急促的呼吸,同时窒息带来的死亡离殉葬者越来越近,在无谓的挣扎之后带着不甘离开人世。

不过,虽然活殉格外痛苦,死殉也并并不会有什么更好的体验。

上吊而死其实并不是立即失去知觉,而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古代炼制毒药的技术并没有现代精良。

因此,这两种死亡方式都有可能让殉人们真正死亡前,就被投入了墓穴,在一片黑暗中虚弱地等待终将到来的命运。

如果墓穴里不幸地点着长明灯,这些殉葬者更是会在濒死带来的眩晕中,和身边的人一起,在经历过挣扎和绝望后,痛苦地咽下最后一口气。

这就是古代吃人的殉葬制度。尽管墓主人在生前靠着将自己的地位凌驾于他人之上,并因此得到了一时的精神享受。

为少数人牺牲的殉葬者们却需要承受极大的精神折磨,在绝望和痛苦之中结束自己悲惨而又短暂的一生。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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