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嵩当国多灾多难 倭患加剧

严嵩当国,多灾多难。北有虏患,南有倭患,岌岌不可终日。倭寇之患贯穿整个明代,尤以严嵩执政期间最为酷烈。

日本古称“倭”,七世纪七十年代(我国唐朝咸亨年间)改称“日本”。元末,日本进入南北朝时期。在南朝征西府及各地封建割据势力的庇护、支持下,日本政客、武士、浪人、流民、海盗、商人大批涌向中国沿海,进行武装走私和野蛮杀掠。中国人民将这些日本海盗愤怒地称为“倭寇”。在元末农民战争中被朱元璋击败的张士诚、方国珍余部有的逃遁海洋,与倭寇相勾结,倭势加重。元明之际,从辽东到广东的漫长海岸,“岛寇倭夷,在在出没”,无岁不受侵掠。

明朝建立后,太祖朱元璋确立了相安共处的对外方针,将日本列为“不征之国”,积极谋求与之建立睦邻关系,同时要求其制止倭寇侵扰。日本南朝征西大将军怀良亲王(后醍醐天皇之子)虽曾表示“称臣入贡”,恢复邦交,但实际上却斩杀明使,纵倭侵华。

面对倭寇的侵扰,为了防范国内奸民与倭寇勾结,明太祖下诏禁止滨海居民及守卫官军“私通海外诸国”、“私下诸番互市”。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海禁”政策。因有外患,才有海禁,海禁是由倭寇侵略引起的。随着形势的变化,到了隆庆年间,海禁基本解除。

虽然禁止民间私自出海贸易,但是官方主持的贡舶贸易仍在进行。朝廷在浙江宁波、福建泉州、广东广州设立市舶司,海外诸国凭明廷颁发的“勘合”入贡,准许附载货物,在市舶司和京师会同馆的管理下与中国商民贸易,谓之“互市”。这种贸易史称“贡舶贸易”,或“市舶贸易”、“勘合贸易”。入贡国进献贡品,明廷以赏赐方式抵偿其值。对此明皇坚持“厚往薄来”的方针,进贡“宁物薄而情厚,毋物厚而情薄”;而对进贡国国君及贡使的赏赐则务必丰厚。因此明廷赐品的价值远远超过进贡国的贡品价值,实则是一种重义轻利的不等价交换。除贡品这种特殊商品外,随贡船附载的王室、诸侯、使臣们的货物及船员、商人们的私货也享受种种优惠。朝贡国在“奉朔称臣”的名义下,获得了极大的实际经济利益,因此纷纷要求入贡互市。

日本幕府及各地藩侯并不满足这种优待,而实行亦贡、亦商、亦寇的多元方针。贡使有的抢掠民财,有的持刀行凶,有的殴击地方官吏;倭寇或假称贡使,乘机侵夺,或明火执仗,野蛮杀掠,倭患不断。

至嘉靖年间,倭患明显加剧。特别是嘉靖三十一年以后,东南沿海陷入倭寇侵略的战争状态,一直持续十五六年之久。

三十一年四月,华人海盗首领王直勾结日本倭寇,率众数千登陆,侵犯浙东台州(府城在今临海),攻陷黄岩县城。然后分兵剽掠宁波府象山、定海(今镇海)诸县。这是明代倭乱史上的转折点。此前倭寇主要在近海岛屿及沿海抢掠;此后遂登陆远袭,攻城略地,杀官戮民,焚烧掳掠。山东、南直(今上海、江苏、安徽)、浙江、福建、广东遍受蹂躏,长江下游城乡惨遭血洗,敌锋远达徽州府(府城在今安徽歙县)、宁国府(府城在今安徽宣城)、太平府(府城在今安徽当涂),陪都南京亦遭围攻。战乱不绝,先后攻破府州县卫所城池上百座,涂炭数千里,杀死军民数十万,房屋庐舍焚为灰烬,兵丁村夫空填沟壑,“闻者兴怜,见者陨涕”。

在明初,倭寇的构成比较简单,主要是日本海盗。至嘉靖年间,成员日趋庞杂。从外部来说,这时西方殖民主义者已经东来,人们出于对他们侵掠活动的痛恨,有时也称其为“倭寇”。从内部来说,这时东南沿海逐渐形成一批与日本海盗、西方殖民主义者相勾结的华人海盗、私商、乡宦、土豪;生活无着的破产农民、无业游民、渔民、盐徒等也大量涌入中外海盗所组织的队伍。这些华人通常也被称为“倭寇”。因此从广义来说,嘉靖年间的“倭寇”乃是以日本海盗、西方殖民主义者及中国海盗首领为核心,以沿海通倭豪门势家为靠山,有逃往海上谋生的下层民众参加的“内奸外寇”相结合的特殊的海上武装侵略集团。

这种外国侵略势力与东南沿海各种叛乱势力相结合而猖狂攻掠中国本土的现象确实是奇特的。这种局面的形成,有极为深刻、复杂的外部和内部的原因。它们主要是:

第一,日本海盗和西方殖民主义者对中国的武装侵略是酿成沿海倭乱的根本原因。他们是倭患的源头,倭寇的主体。由此也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倭寇的反动性质。

第二,华人海商蜕变为通倭海盗。著名海盗首领李光头、许二、王直、陈思盻、徐海、彭老生、陈东、毛海峰等“皆我华人”。他们之中的许多人原为海上私商,与日本商人、海盗及西方殖民者私相贸易。为了适应海上走私的需要,又组织武装船队,劫掠商船、渔船、兵船。他们见利忘义,背叛国家,进而与日本倭寇相结合,在东南沿海盘踞岛屿,攻城略邑,劫库纵囚,“莫敢谁何”,始而由海商蜕变为海盗,继而又由海盗蜕变成倭寇的组成部分。王直等人甚至诱引、调遣、率领、指挥日本倭寇对东南沿海进行残酷的杀掠,堕落为名副其实的汉奸、倭寇首领。

第三,官豪势要实为包庇窝藏倭寇的“窝主”。中外海盗“咸托官豪庇隐,官府莫敢谁何”。因此当时有“去外夷之盗易,去中国之盗难;去中国之盗易,去中国衣冠之盗难”之说。

第四,贫苦民众逃海从倭。当时确有不少倚海为生的民众和破产农民涌下海洋,从倭为乱。他们虽然是被迫铤而走险,但是与通常所说的农民起义的性质不同。他们的行动背离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实际上充当了外国海盗侵略自己国家的工具。在历史上,并不是所有的劳动者参加的暴力行动都是合理的。它应以国家的民族的根本利益为前提,以对历史发展是否有利为标准。

第五,朝廷的错误决策加剧了倭患的程度。日本海盗和西方殖民者既有疯狂侵略的一面,又有要求同中国通商的一面,“盗”与“商”一身而二任。面对通商与寇掠,合法交易与违禁走私,内奸与外寇相互交织的错综复杂的局势,朝廷应该采取怎样的方针,在统治者内部展开了长达半个世纪的激烈争论,一派主张禁海闭关,以为这是战胜倭寇和杜绝走私的最好办法;另一派则主张“除盗而不除商,禁私贩而通官市”,“来市则予之,来寇则歼之”,一方面对于倭寇和海盗的侵犯严加打击,另一方面对于日本、西欧的正常朝贡和贸易采取开禁方针。从理论上讲,后一种观点显然是正确的,但实践起来却极难把握。尤其是嘉靖中期以后,朝政日趋腐败,那时的最高统治者更不具备将其付诸实施的政治素质和驾驭复杂局势的艺术。他们既未能恰当地处理海禁问题,也未能加强战备、痛击来犯之敌。

第六,贿赂公行,官邪政乱,海防废弛,是倭患久燃不熄的“弊源”。朝政腐败是倭患久久不能平息的症结。地方官吏平日借“平倭”为名,乘机巧索横敛;而一旦倭寇临境,则“怀印而去”,倭寇如入无人之地。而地方官府的腐败,根子又在朝廷,朝中权要重臣及在外封疆大吏竞相贪赃受贿,以“抗倭”为名,搜刮民财,致使下属官吏不仅不能“御寇安民”,反而“殃民致寇”。迫害抗倭将领是朝政腐败的又一突出表现,在南方抗倭战场同北方“抗虏”战场一样,严嵩亦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破敌建功之士一个接一个地被陷害。朝政腐败还导致海防废弛,军纪败坏,抗战能力低下,当时民间流传着这样的谤语:“宁遭倭贼,毋遇官兵,遇倭犹可避,遇兵不得生。”

历史运动是“合力”运动。组成倭寇队伍的各个不同人群带着各自不同的意愿汇集在一起,由此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倭患。而其中起决定作用的,决定倭患性质的则是“合力”中的主导力量即日本倭寇。

倭寇对中国侵掠长达三百年,发生在嘉靖年间的大规模的侵夺战争亦历时十五六年,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所仅见的重大沿海边患,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破坏。遭受他们野蛮屠戮的东南沿海一带,正是我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发祥地,当时中国商品经济最发达的区域。经过他们的践踏,曩昔繁华富庶之区遍地狼藉,惨不忍睹,“焦土遍江村,满道豺狼迹,谁家鸡犬存”,“凡吴越所经村落市井,昔称人物阜繁、积聚殷富者半为丘墟,暴骨如莽”。史籍关于倭寇兽行的记录,至今读之仍令人愤慨不已。

中华民族素有优良的爱国主义传统。尽管朝廷腐败无能,尽管出现了王直等民族败类,但广大农民、手工业者、商人和爱国将士、士大夫仍然向倭寇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抗战。“犁锄之民挺身与死而胜”,“乡村之人,手执农器,亦能杀截贼船;男妇上屋,徒手掷瓦,亦能驱走强寇”。抗倭名将朱纨、张经、戚继光、俞大猷等人的光辉战绩更是口碑传颂,永垂史册。

了解了这样的历史环境,再来评说首辅严嵩在倭患方面的功过就比较容易了。他执政期间,恰是倭寇最猖獗的时期,因此有不可推卸的加剧祸乱的历史责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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