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两地职业健康领域实现七项互认

人民网重庆5月29日电 近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与四川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川渝两地职业健康领域有关互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工作质量与安全基础上推行七项互认内容,涵盖人员资格(结果)、工作报告(结果)两大类。

该通知指出,川渝两地将在人员资格、工作报告两大领域实施7项结果互认机制。

其中,人员资格(结果)互认包括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职业健康领域专家库成员资格、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考试结果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评估结果4项。工作报告(结果)互认涵盖川渝两地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机构出具的检测评价报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及职业病诊断鉴定结果、卫生健康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组织开展的相关机构的质量控制考核(评估)结果3项。

另外,该通知还明确了川渝两地将通过专家指导强化质量控制、依法监管规范行业行为、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等措施,确保职业健康互认工作顺利实施,切实提升服务效能。

据了解,自《川渝职业健康协同发展合作协议》签订以来,两地持续深化合作,通过统一标准、共享资源,不断提升区域职业健康服务水平。该通知的出台是川渝两地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的具体实践。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互认政策的实施将有效促进人才、技术等要素在川渝两地自由流动,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为劳动者提供更加公平、高效的职业健康服务,并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胡虹、施懿、郭铃钰)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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